3.3 鋼管的通常長度為6m~12m。經供需雙方協議,可供應5m~12m長度范圍內的定尺鋼管,其長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 表3 長度 m 允許偏差 mm ≤6 +10 0 >6 +15 0 注:按定尺長度供貨時,可配供不超過總量10%的非定尺管(不小于4.5m)。
3.4 鋼管的彎曲度不得大于1.0mm/m。 3.5 鋼管以實際重量交貨。
4 技術要求 4.1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(熔煉分析)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 表4 牌 號 化 學成分 % C Si Mn Mo P S Cu Cr Ni 不大于 STM-R780 0.38~0.45 0.15~0.35 1.55~1.85 0.15 ~0.25 0.025 0.020 0.20 0.30 0.30